《一个母亲的复仇》由德里公交车强奸案改编。
这里介绍一下故事背景,2012年12月,23岁就读于印度德里大学医学系女大学生,在与男友看完电影回家时,他们误上了一辆不在当班的公交车,公交车上6名男子将其男友围殴后关押在驾驶室,然后将其拉到车厢后轮奸。
电影改编自真实的强奸案,但与现实案例有些区别,首先,电影中受害者受到的伤害没有那么严重,现实要悲惨得多,受害者已经去世,其次,电影里四个恶棍因为有背景而被无罪释放,而现实中6个犯人都被定了罪。另外,身为受害者继母的女主在发现法律不能惩罚罪人时,没有干等着,而是化身复仇使者,亲自杀死了4个犯人。
我看到很多影评人批评女主的做法,说这样太不理智了,再愤怒也要遵循程序正义,不然社会不就乱套了。
我想他们可能并没有看懂这部片子传递的意思,正是对文明体系的失望,由希里黛玉扮演的女主才决定由自己亲自动手。
在电影中,有钱有权的富二代强奸犯被判无罪,而受害者父亲打了罪犯一巴掌却被当庭抓捕。
在现实中,罪犯的辩护律师辛格声称——“受害者之所以受害是因为晚上呆在外面,而且以前发生过性关系。”
印度政府禁止播放英国就此事拍摄的记录片。许多印度人,甚至包括受到过良好教育的体面人士认为受害者的错更大,在强奸案中,女性负有更多责任。
而且,虽然四个罪犯在2012年就判处了死刑,但他们都提出了上诉,直到2018年才终审维持原判。
这还是好的,正义虽然迟到,好歹也勉强算正义,罪犯总算判了死刑。
而有些地方,罪犯受到的惩罚简直是轻描淡写。
比如素媛案的凶手。
与《一个母亲的复仇》一样,《素媛》同样改编自真人真事。
2008年12月11日的一个早晨,韩国小女孩娜英独自上学,遭到56岁恶魔赵斗顺的性侵,殴打,为此终身残废。
赵斗顺很快被逮捕,但是按照法律,只是被判了12年。
他毫无悔恨之意,甚至在做笔录时威胁道——“我就算吃15年,20年的牢饭,即使出来已经70岁,我也会在里面好好运动,你就等着我出狱吧。”
这样的恶魔,你偏偏没法靠法律治他。
只有12年而已,赔上的是小女孩终身的伤痕。
最近,他快刑满出狱了,依然毫无悔恨。
面对性侵,文明体系常常根本不能有效保护受害者。加害者所受的惩罚压根不能与受害者的苦痛相提并论。
再来一例,林亦含,26岁才华横溢的女作家,她曾经被老师诱奸。
在法律层面上,她曾经想过很多方法去惩罚老师,但是根本没有用。相反,按照台湾法律,她还有可能以“通奸罪”被告。
“我曾经想过物理上伤害他。”她说。
但是最终,林亦含伤害的是自己。那个男人完好无损,听说最近还来了大陆。
文艺是现实的升华与彼岸。现实既然这么操蛋,所以,导演只能在电影里寄托自己的期望。现实总是被土鳖麻木的庸人,繁琐不公的程序正义束缚,那么就只能让母亲挺身而出,化身正义女神,来个酣畅淋漓的血亲复仇了。
这一次,程序输了,但正义终于赢了。
也许违背文明世界的准则,但是去他妈的文明,文明若不能惩罚罪犯,不能保护女性,那还要那些假惺惺的文质彬彬干嘛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