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,《小丑2》在国内上映,本来心心念念期待了好久,但一看到电影的评分,心瞬间拔凉拔凉的。既然没有必要去看续集了,干脆就来聊一聊《小丑》吧。
小丑(Joker)是DC漫画中的超级反派,是蝙蝠侠的宿敌,曾出现于许多影视作品中,尤其在诺兰执导的《蝙蝠侠:黑暗骑士》中,被希斯·莱杰演绎为经典银幕形象,一度有“希斯·莱杰后再无小丑”的说法,直到华金·菲尼克斯主演的这部《小丑》出现。
个人而言,两部当中我更喜欢后者。希斯·莱杰版的小丑看似疯癫,其实相当地理智和冷静,他的厉害之处在于深刻洞悉了人性中的恶,并通过放大这种恶制造出许多混乱。华金·菲尼克斯版的小丑则不然,他首先是一个精神病人,是一个无法融入这个社会的异类,而这才更加触及到了小丑的“魂”。
亚瑟的身世非常悲惨:他的母亲年轻时与男友领养了他,却经常虐待他,导致他脑部受伤患上一种“笑症”,总是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大笑;他和母亲一样患有严重的妄想症,母亲一生都在幻想自己是托马斯·韦恩(蝙蝠侠父亲)的情人,亚瑟则幻想自己是一名脱口秀演员、出现在偶像的节目中、与邻居女士发展了亲密的恋情;他的生活拮据困难,用街头杂耍的微薄收入勉强维持自己和母亲的温饱。
看起来他已经够可怜了,可是操蛋的社会并没打算放过这个可怜人,财政预算削减让他没有办法再去拿药和做心理咨询,街头混混毫无理由地欺负毒打他,同事设计陷害使他丢了工作,得知了母亲的“秘密”去寻父结果了解了自己的身世,即使只是在公交车上对一个孩子做出善意的举动,也被人看作是恶意的骚扰......
终于,绝望的亚瑟崩溃了,在昏暗肮脏的地铁里,他向嘲笑殴打他的几个白领开了枪。从此之后,他大开杀戒:不负责任的母亲,杀!陷害自己的同事,杀!瞧不起自己的托马斯·韦恩,杀!甚至只是否定了自己价值观的偶像,也杀!
蜕变成“小丑”的亚瑟,终于放飞了自我,他不再痛苦、不再挣扎,而是变得自洽,甚至找到了自己存在的“意义”,用一句调侃的话来说“自从确诊了精神病,我的精神好多了。”他没有刻意去做什么,只是不自觉地勾起了人们心中的怨恨和恶意,就使整个哥谭陷入了一片暴力和火海。
然而,话说回来,亚瑟本质上还是一个精神病人,他在电影中的行为乃至引发的社会动乱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,这也使这部取材于超级英雄题材的电影变得更加可信。在现实中,作为社会的边缘人和弱势群体,精神病患者本应该得到更多的同情和关怀,可事实上,他们得到的往往都是排斥和欺辱,甚至因此走向了反社会反人类的极端。
精神病也是一种病,与别的病其实没有本质区别,虽然病症有很多种,但笔者认为,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,不能以一个正常人的逻辑去推理精神病人的想法和行为。所以,永远不要去招惹一个精神病人,或者说的再宽泛一点,不要去招惹那些病态的人,也许你的一个举动,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。不去伤害,也让自己免受伤害。